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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,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
来源:领悟美文网
人气:11058
2024-12-17 22:36:14
全文(共4页)
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。

  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。

  家人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,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、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。

  报班之前,问过她,她说喜欢。

  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,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。

  有人建议别逼孩子,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,才能事半功倍。

  但是,这种鸡汤千万别喝。

  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:喜欢是我们的本能;同时,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。

  如果凡事按照本能,人人都是loser兼渣男、渣女。

  而教育本身,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。

 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,两岁会哼歌,三岁唱得有模有样,去妈妈同事家,摸了钢琴都不想走。

  这么喜欢,这么有天赋,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?不想练琴,还是会被他妈妈叶惠美打。

  人生实苦,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。

  幸运的是,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:容易被成就感支配。

  这么说吧,喜欢,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,而成就感,是半山腰的观景台。

 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,一定有一段上坡路。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,不是喜欢,而是信念。

  5

  喜欢本身,无法成为信念,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。

  幼稚的人谈喜欢,成熟的人谈责任。

  一件事,有所成,一定是10%的喜欢+90%的责任。

  成功,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;上升的成就感,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,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。

  过度强调喜欢的人,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,就会换一个坑位;

  于是,他们跳来跳去、筋疲力尽,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。

  毛姆说:“为了心灵的安宁,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。”

  然而,爱因斯坦老师又说: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。”

  你瞧,连神仙都打架,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。

  但如果让二选一,我会选毛姆,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。

  天才横空出世,世界为之让路,而普通如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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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(2210) 怒(2153) 汗(217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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